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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形势,当地还需从集体经济发展、治理能力建设等方面“强身健体”,进一步深化村民自治,在乡村振兴中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2020年8月3日,新华每日电讯)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关系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关系着中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将“三农”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全力推进“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与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协同进行。 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乡村治理有效是根基。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在总结基层探索的基础上对加强乡村治理作出新部署,要求将德治、法治、自治“三治”相结合,并且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发展、保障农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基层党组织,作为引领地区发展的排头兵和领头雁,在因地制宜探索适合的乡村治理模式上发挥着充分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模范先锋作用,对于切实夯实乡村治理根基、促进乡村振兴贡献着积极力量。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合寨村作为率先在全国探索村民自治的乡村,40年来,始终坚持三个“群众说了算”原则,通过发展村民自治,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相继解决了用电用水、新建校舍、硬化道路等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同时,还在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模式,充分挖掘“三治”融合对于乡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开创是一种勇气和智慧,发展是一种坚持和责任。我想,正是因为当地党组织和政府对于广大群众的责任和担当,对为人民服务的真情实意,才让他们不断坚持和完善,不断用情用心用力不断奋斗。如此,我也相信,只要继续坚持党的领导,那最后我们一定能收获胜利,获得幸福。 作者: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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