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问世,标志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飞跃。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民法典的制定离不开人民。无论是在烽火连天的革命时期,还是在上下一心、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建设时期,亦或是万众创新、百舸争流的改革时期,民事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是我们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一大批民事法律,为民法典的编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编纂民法典提上日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对编纂民法典作出重要部署。经过一代代民法学者接力奔跑和各方面共同努力,历时5年多,10次公开向群众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这部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到处镌刻着“人民至上”的印记,它既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宣言书,又是维护人民权益的防护网。
哲人曾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旨在保护人民权益。民法典共7编加附则、84章、1260款条文、全文逾10万字,大到产权制度,小到婚姻家庭,无不为人民而书写,所以民法问题本质上就是民生问题。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回应社会关切,把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急,实实在在地写进了法律条文中,从法治层面推动破解社会痛点难点问题。针对日益猖狂的信息泄露现象,民法典明确禁止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个人信息,明晰有关方面责任,守护百姓信息安全;针对家庭暴力现象,明确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针对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不良现象,通过法律形式为见义勇为者“撑腰”……正是有了民法典,人民群众遇到问题可以找法说理,解决问题可以依法办事,民法典成为了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保驾护航的利器。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接下来,要通过各方努力,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更好保障人民权益,让民法典成为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来源,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实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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