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特此,对领导干部提出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筑牢思想根基,在充电蓄能中积累理论知识。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是法规制度的执行主体,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培训、专题讲座、集中研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养成坚持学法好习惯,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政治站位,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质和法治能力。 巩固理论基础,在实践应用中检验学习成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是制度能否得到贯彻落实的关键。要注重通过具体实践、具体工作锻炼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引导领导干部讲规矩、重程序、受监督,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同时领导干部坚持当好模范、做好表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带动全党上下遵纪守法,发挥“其身正,不令而行”的积极作用。 树立法律思维,在约束监督中提升自觉意识。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是推动领导干部树牢法纪观念的有效方式,有助于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将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成员纳入领导班子队伍配备的考虑范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同时加强督促检查评估,进一步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列入法治创建考核指标,推动考核结果运用,增强学法用法示范效应,防止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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