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一直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的他无事可做,经济压力与日俱增。就在彭贵林一筹莫展之时,洗马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的志愿服务队来了,把技能培训和岗位对接等就业服务送上了门。“一个月能赚2000多元,关键是能学到技术,为以后发展积累经验。”在服务队协调下,村里从事水果种植的老乡发来务工邀请,帮助彭贵林摆脱了生活困境。(人民网7月27日) 工作至少可以使人避免三大罪恶——无聊、恶习和困窘。工作,既是人的基本权利,也是人的义务,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第二十四条便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在工作中,人可以找到自己的价值,发掘出自己的潜能,体会到胜利的果实。面对年初以来因新冠疫情影响各行业经济发展面临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投资、消费和出口逐渐放缓了前进的速度,对此国家紧急出台一系列政策,要求不折不扣地做好“六稳” 和落实“六保”工作,其中“六保”中就有保居民就业这一任务。 保居民就业,就是保住国民的工作岗位。年初以来,面对着一波又一波返工潮,国家紧急开发了一个又一个工作就业岗位,例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一是开发临时性公益岗位,二是提供就业岗位信息,三是出台外出务工补助政策,四是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施工企业就近聘用当地居民务工等等助农惠农政策,帮助数量众多的居民有工作可做,有工作可依。 保居民就业,就是保住国民的“铁饭碗”。在我国众多的居民收入来源中,工作的收入几乎占据了家庭收入来源的“半壁江山”甚至更多。有了工作,才有了收入;有了收入,国民才有了购买“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资本,才有了“安居乐业、国泰民安”的依靠,才有了不会发生“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惨剧的底气。因此,保居民就业,让广大人民群众有工作可干,是维持国民生活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依据。(张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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