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人才瓶颈问题,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人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作用,2016年,《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出台,明确对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经省级组织、人社部门确定的其他条件特别艰苦的县乡,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以实行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拓宽招聘渠道;允许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7月24日,人民日报) 在脱贫攻坚的路上,人才是支持贫困地区发展致富的重要智慧力量。然而,贫困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却面临着吸引人才难和留住人才难的困境。要解决这一根本性问题,就一定要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切实提高他们的薪酬、福利和待遇,解决他们面临的困难和难题,制定出适合当地人才发展的长效机制,吸引更多的人才入驻和留下来。 在脱贫攻坚的战场上,人才是至关重要的关键所在。要留住人才,就要找出一条适合人才入驻的路子。结合实际,制定和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比如,四川提出“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放宽学历门槛”“放宽考核招聘条件”“放宽招聘权限”等差异化政策措施,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加强空岗补员。内蒙古赤峰市探索“乡编村用”,面向社会为苏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聘人员聘用后要在苏木乡镇、街道所属嘎查村最低服务5年后回苏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这一系列措施,有效留住了人才,也为当地的人才库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和动力。 在留住人才的同时,也要为他们提供一个更加广阔的空间和平台,让他们能够尽情发挥自己的才干,在这场脱贫攻坚战场上实现他们的报复和价值,让他们能够感受到自己的价值所在。“三放宽一允许”人才政策的实施,为脱贫攻坚注入新鲜的血液,助力脱贫攻坚,早日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作者:魏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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