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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桑卓嘎: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用心用情 全国两会闭幕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塔玛村党委第一书记格桑卓嘎回到拉萨,一边给乡亲们宣讲两会精神,一边忙着推动村里几项建设工程开工。格桑卓嘎已在塔玛村工作了41年,今年是她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第十三个年头。格桑卓嘎初心不变,时间让她见证了这个村镇的沧桑巨变。(7月16日,人民日报) 格桑卓嘎,女,藏族,1962年11月出生,西藏拉萨人,中共党员,第十一、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现担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塔玛村党委第一书记。 格桑卓嘎是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优秀基层工作者,她从事村居基层工作40余年,始终将为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2002年,国家扩建西藏大学时在塔玛村征地800多亩,时她带领村委会工作人员和全村的党员,挨家挨户宣讲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做出了征地拆迁工作“零上访”的成绩;2004年,为了保障全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规划下一步塔玛村的发展方向,她开辟了村委会集中统一管理集体资产的先河;2008年,根据拉萨市“东城规划”,塔玛村3100余亩土地被征收,她带领全村全体党员,积极向村民群众做工作,运用同样的处置办法,再次做到拆迁工作“零上访”;在格桑卓嘎带领下,塔玛村村委会利用集体管理的补偿款兴办了数码广场、农贸市场、花卉市场、宾馆、写字楼等多个集体经济实体……2017年,塔玛村实现整村脱贫,2019年全村年人均收入达2.6万元,顺利实现小康。 格桑卓嘎时刻把群众冷暖安危放心上,让党的政策“飞入寻常百姓家”,用自己的真心、真情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实际行动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我们要向格桑卓嘎同志学习,把初心落在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以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权益问题为落脚点,把事办到群众心坎上、把话说到群众的心窝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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