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法不威,党无纪不立。近日,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再度修订完善,以“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高压态势扎紧了制度的笼子。规矩诚设,当画方圆。新时代新要求,党员干部要以党纪为尺,束言行,正衣冠。(10月22日,中国组织人事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应该认真践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纪为尺,认真履职尽责。 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学习《条例》。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目的在于以身作则,全心全意做好各项工作。要始终坚持学习,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 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务必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在遵守《条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条例》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党形成认真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坚决维护《条例》的氛围,认真践行好《条例》。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 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践行《条例》。党员干部既然在某些岗位任职,就要担负起该岗位的责任和义务,要有勇气担当起相应的责任。党员干部勇于承担责任不仅体现和反映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同时也决定了其在干部职工中的地位和分量。只有我们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勇于突破、坚定创新的信心和勇气,用实际行动践行《条例》。 作者:郁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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