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在全国两会上,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出现这样的画面:当选国家主席手按宪法郑重宣誓,承诺要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为什么要增加这样一个庄严的程序?这当然不仅仅是为了仪式感。 一个现代国家,要想真正达到人民幸福、和谐稳定,需要创制并实行一部叫做“宪法”的最高社会规范以保护人民各种权利、约束各种政治力量、为各阶层利益表诉与博弈提供一套文明规则。宪政就是宪法的条文得到充分实施,宪法的尊严得到有效维护,宪法成为全体国民、公权机关以及各种政治团体自觉遵守的最高政治规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而且得到了严肃的追究。 但自我国1982年《宪法》颁布至今已经32年过去了,宪法的权威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宪法监督和实施机制尚未被激活,违宪审查并没有得以落实,现实生活中违反宪法的行为因此也无法得以纠正,宪法被束之高阁。 然本届政府充分意识到,应该对人民各项自由权利努力保护,靠对宪法的带头遵守与忠诚维护,以努力奉行宪政,来赢得人民支持,赢得执政地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实施宪法要求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这次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依法治国,前提是宪法教育。学习贯彻宪法,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认真学习把握宪法修正案,不断强化宪法意识,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真正做到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履行职责。(文/ 龙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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