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8 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上半年全国共查处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6 万余个,强调要坚决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着力清除基层消极腐败现象。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是党中央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大多以“潜规则”和“小毛病”的面目出现,这种腐败问题,被称之为“微腐败”。“微腐败”虽然数额不大,但量大面广,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极大败坏了党的形象和社会风气。我们对待“微腐败”不能“微态度”,要持续“拍蝇”“灭鼠”,严防死守,做到“无微不至”。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深沉厚重的为民情怀,鲜明贯穿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全过程各方面。对于人民群众最痛恨的消极腐败现象,习近平总书记铿锵宣示,“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打击”,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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