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权赋能”,贵在落于细处,落于具体的事项之中。过去,基层发现问题,通知相关执法部门前来解决,执法人员有时不能及时到场,导致“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针对这一情况,北京市向街道赋权,将执法力量下沉,联合执法效率大大提高,而且今后执法力量下沉将在全市普遍展开,将把431项由市、区有关部门承担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下放至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让人民群众在“放权赋能”中有更多获得感。 “放权赋能”,关键要推进管理重心下移,靠前指挥、一线作战,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绝不能“口号震天响,改变没多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很多企业停工停产,一些农产品出现滞销,如何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如何打通滞销农产品销路,成为民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对此,山东实施进企业、进项目、进乡村、进社区“四进”攻坚行动,选派1万名左右干部下沉到一线,积极排查疫情防控漏点,摸清复工复产需求,实现点对点精准对接,全力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放权赋能”怎么干、成效如何,离不开绩效考核这把尺子,既要量出干部的实绩,也要量出工作作风实不实。只有作风实了,“放权赋能”才能激发基层社会创新发展活力。从江西情况看,通过全面实施乡镇干部绩效考核改革,乡镇自主权更大了,指标权重不搞“一般粗”,考核结果不搞“一个样”,扶贫、综治等工作强度较大岗位的考核系数相应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首次纳入乡镇干部评议,乡镇干部年终奖拿多少,村干部有了发言权,干多干少不一样了。 毋庸置疑,“放权赋能”对应着具体的能力和水平要求,既要放得下,也要接得好、接得稳。无论是加强城乡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建设,构建基层智慧治理体系,还是提升基层公共服务、矛盾化解、应急管理水平,都要有务实之举、管用之策,真正为“放权赋能”提供更多“可能”。这就需要各地加快制定赋权清单,推动更多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下放到基层,人力物力财力投放到基层,让“放权赋能”激活基层治理的一池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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