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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占军:面对危险毫不退缩,英勇无畏勇斗歹徒 19时55分,经全力抢救无效,柯占军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柯占军牺牲后,2月24日,“2·23”特大武装贩毒案成功告破,除当场击毙的一名毒贩外,其他10余名贩毒团伙成员全部落网。(6月9日,光明日报) 柯占军,男,哈尼族,1981年7月出生,云南省景洪人,2003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政治处、看守所、澜沧江水上公安分局、禁毒支队侦查大队民警,禁毒支队情报调研大队副大队长。 2012年2月23日,在境外执行任务40多天刚回到景洪的柯占军,匆匆陪母亲吃过一顿简单的午饭后便急忙赶往单位,主动参与到正在组织收网的一起特大武装贩毒案中。当天下午18时许,禁毒支队接到“一伙毒贩正在景洪市某小区进行毒品交易”的情报后,火速组织民警进行抓捕。抓捕组在景洪市一小区六楼楼道与毒贩狭路相逢,面对持枪歹徒,冲在最前面的柯占军临危不惧,奋不顾身扑上去与其展开殊死搏斗,迅速控制了一名毒贩。但另一名躲藏在暗处的毒贩突然从他身后冲出,开枪击中他的胸部,鲜血顿时喷涌而出。倒在地上的柯占军依然没有放弃,用双手抱住毒贩的腿,终因伤势过重,不幸壮烈牺牲,年仅30岁。2012年8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柯占军同志为革命烈士;2012年12月,公安部追授柯占军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柯占军始终不忘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人民群众,在错综复杂、危险性极高的缉禁一线战斗中身先士卒、冲锋陷阵,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庄严誓言。我们要向柯占军同志学习,学习他临危不惧、不怕牺牲的高尚情操,像他那样在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努力做到心为民想、利为民谋、身为民行,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自己的贡献。(德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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