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自身能力,做一名合格纪检监察干部 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激励关怀措施,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氛围日趋浓厚,奋斗、担当成为主流,懒政惰政、为官不为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6月4日,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 纪检监察干部要牢牢坚守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共产主义的信念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将工作重心由严惩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好、运用好,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充分发挥纪律的惩戒警示作用。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把学党史、读原著、悟原理作为修身的必备基本功,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原则,聚焦纪检监察工作新热点、新形势、新任务,紧盯主责主业,结合实际,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党纪政纪条规,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败斗争第一线,要始终坚守对权力的敬畏之心,时刻保持高度警觉性和敏感性,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坚决抵制各种诱惑,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和朋友圈,确保“自身干净”,坚决避免出现“灯下黑”,干干净净干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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