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
6月3日,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成都召开。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6月4日《四川日报》)
去年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启动。今年年初,我省申报了创建全国第一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第一期和第二期地区名单,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推进社会治理工作布局现代化、推进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三个总目标,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方向,扎扎实实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力争申报地区全部验收合格。
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坚持把党建引领作为根本保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统筹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方向,推动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有机融合,树立科学理念,创新治理模式,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市域版,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
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要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体系,重点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作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坚持把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作为根本方式,完善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根本支撑,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搭建以矛盾化解、民生服务、政务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大中心”,建好用好综治中心和政法委员“两个抓手”,要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奖惩措施,推动各地争先创优,培育更多的经验和亮点,努力打造符合四川实际、具有市域特色的社会治理“示范城”。
要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提供有力保证。要全面压实责任,确保高位推进,进一步提升试点工作精准性,通过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筑牢政治安全防线,稳固治安和公共安全堤坝,提升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者:任佩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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