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当“老赖” 党纪法律应双管齐下 绛县县委书记回应公职人员欠贷不还:将加大整顿力度。 10月16日,绛县县委书记王宏伟就此前当地“公职人员欠贷不还被银行公示”报道作出回应。(10月18日来源新京报) 作为公职人员特别是政府官员,在报告家庭个人财产、出国护照、婚姻变化和欠款贷款等方面,本应在法治和诚信方面做出表率,理应带头遵守党纪党法、国家法律法规,成为社会群众效仿学习的守法榜样。事实上,有些公职人员竟然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成为破坏法治、蔑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但现实中却一再与“癞皮泼妇”一样,对此应该做到“零容忍”决不能不能等闲视之。 讲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绛县在今年部分公职人员上半年因贷款不还,被绛县农商银行公示,这些公职人员涉及财政、公安、纪委等多个部门。其中不乏有党员干部,绛县农商银行在微信公众号、电视上以及户外大屏幕上公示了欠贷不还的公职人员名单,主要是想给他们一些舆论压力。 近来,各地加大了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老赖”曝光力度,公职人员成“老赖”,更引发广泛关注。“老赖”破坏了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公职人员成“老赖”影响尤为恶劣,不仅是个人道德缺失,还影响公职人员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破坏社会风气,危害甚大。如若公职人员都做不到遵法守纪,又何以服众。中办、国办早已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 治理“公职老赖”,关键要动真格。金融部门不是“黄世仁”,欠贷人员也不是“杨白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近几年,各地方都有针对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方案,要求有关部门督促公职人员限期归还,对有贷款事实而拒不认账的公职人员停职、停薪、停岗。 当前,对“公职老赖”的紧箍咒越收越紧,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要对失信者及时“亮相”,通过继续完善制度机制使其无处隐匿藏身。另一方面则应健全公职人员失信惩处机制,将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到位,以实效加强震慑力,做到法律纪律双到位,对“公职老赖”零容忍,以便于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有道德,个个讲诚信。 (作者:谢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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