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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保护历史文物,又要保障经济发展,如何坚持原则、坚决保护?怎样实事求是、开发利用?20年前,时任福建省代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对万寿岩遗址两次批示,采取措施将文物抢救出来、整体保护,成为处理文物保护与利用问题的一个生动样本。(5月17日,人民网)
文物是历史无言的诉说,同对文物的研究,我们可以从中了解祖先生产生活面貌和民族文化的由来、发展,对于文物的保护和尊重是一面社会文明发展的镜子,只有高度发达的文明社会才会对历史充满敬畏,只有充分尊重历史的民族才会将文物视为珍宝,只有充分重视文物保护和研究的民族才会获取发展的无穷力量。
文物保护仍然任重道远。虽然近些年来,无论是相关机构而言还是对于人民群众而言都对于文物的保护有了高度的责任感,相关法律的制定也为文物管理部门提供了执法依据,但是一些遭受破坏的文物依旧不能复原,隐藏于偏僻地区的文物依旧不能够被发现,这就给文物的保护带了了很多困难和不确定性。还有部分由于利益原因驱使,而贩卖文物的现象层出不穷,其中遭受意外损坏的文物也不在少数。所以,文物的发现和保护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和立法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其中是避免上述问题的一个重要的解决途径,而且文物保护的公共文化性质也亟待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进来。但就目前而言,社会力量的调度在总体上还处以一种参差不齐的状态,参与进来的力量大多数只是一个固定人群,而更应该调动积极性的民众的力量却远远没有被发挥出来。在文物保护工作上的创新型力度还不足,社会力量没有得到应有的优化,而大多数群众依旧持有文物保护由政府或者少数部门负责的观念依旧存在。
文物保护还应该调动社会多元资金的进入,中国历史文化悠久,文物众多,但对于相关部门而言,这俨然已经成了“甜蜜的负担”,一方面由于文物的众多而欣喜,一方面又由于保护力量和资金的不足而忧愁,文物保护亟待社会资金的参与,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以弥补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资金、技术、力量方面的不足。 作者: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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