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 明确职责,责任实。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持续强化责任和压力传导,在提高脱贫质量上取得实效。组织部门牵头负责“五个一”“三个一”帮扶工作,扶贫开发局、农业农村局负责驻村工作的业务指导,统战部、教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党委(政府)作为帮扶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监管主体,对各级各类派驻干部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评,及时向派出部门(单位)反馈驻村干部工作情况,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项目,重点投向贫困村,确保驻村工作出实绩、见实效。驻村干部派出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双联”、定点扶贫等工作,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帮扶方案,加强与帮扶村的联系,关心驻村干部,指导督查驻村帮扶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帮扶工作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足单位优势,在资金、项目、人才、智力等方面给予帮扶村更多扶持。 转变作风,作风正。驻村干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要有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奉献精神,不畏艰难、百折不挠的吃苦精神,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深入贫困村真蹲实驻,进村入户了解情况,掌握村情民意,切实摸清制约贫困村发展难题,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贫困户的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因村因户帮助制定脱贫措施。驻村干部每人联系1-2户贫困户开展直接帮扶,发挥示范带头作风。 加强管理,管理严。干部驻村期间的党组织关系转入所驻地党组织,由派驻组织部门管理。派驻期满,驻村干部进行思想工作总结,组织部门要对其工作表现做出客观真实的鉴定;派出部门(单位)要对驻村干部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使用的重要依据。干部驻村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工作推进实行季度报告制和年度考核制。季度报告由驻村工作组向组织部门、扶贫开发局书面报告,驻村工作组和干部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每年12月底前分别报送组织部门、扶贫开发局。 强化监督,监督实。为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委监委紧盯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扶贫等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各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坚决防止和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到哪里问题严重,就把执纪力量下沉到哪里,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落地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