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纪委监委16日通报称,冠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韩红光因分管领域内多名干警在吴学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处置过程中存在徇私枉法、收受贿赂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10月16日,中国新闻网)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可以说,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今年开始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深挖查处了一批“保护伞”,群众拍手称快,充分展示了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开展扫黑除恶,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实际上,人民群众最深恶痛绝的,不只是黑恶势力,更是某些公职人员“靠山吃山”,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来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同时,还危害社会安全,伤害群众的利益。因此,对涉黑公职人员要一查到底。 对涉黑公职人员一查到底,不只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原则,更是让更多公职人员能够敬小慎微,严以律己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任何人在任何时候,干了违纪违法的事情,干了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受到人民群众的审判。如今,山东聊城拿出了前所未有的决心,对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扫除,对那些隐藏在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坚决予以拔除,不仅查处了之前广受社会关注的“于欢案”背后的黑恶势力,更是让涉及其中的公职人员一一受到查处,公开受到判决。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党和国家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看到了清楚党内“蛀虫”和公职人员队伍中“害群之马”的务实举措,更看到了安定祥和的幸福美好生活。 对涉黑公职人员要一查到底,不论是公安机关队伍中的公职人员,还是医院的公职人员,只要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从中牟取利益,就是在与人民群众作对,就是在破坏党和国家的事业,受到惩处,一点也不冤枉。只有让这些“关系网”和“保护伞”不复存在,那些黑恶势力才会缺乏生存根基,人民群众也才能够更加放心和安心。(梅子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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