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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李俊同志学习,履职尽责担使命 今日(4月13日),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获悉,4月11日上午,楚雄市公安局民警李俊在办公室工作时突感身体不适晕倒,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9岁。(4月13日,中国网) 2020年春节,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各地蔓延。“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人民警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他们舍小家为大家,在国家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带头奔赴抗疫一线,用实际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李俊是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民警,从警31年来长期在派出所工作,始终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先后担任过楚雄市公安局苍岭派出所副所长、宜茨派出所所长、东城派出所教导员、西城派出所所长等职,是基层派出所工作的行家里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李俊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除了做好辖区工作,还主动请缨前往一线参与卡点车辆检查、人员查验、街面巡逻防控,经常加班加点坚守岗位,积极参与交通管控、疫情防控、服务群众、警务督察等工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警察的忠诚担当。4月11日上午,李俊在办公室工作时突感身体不适晕倒,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9岁。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许许多多像李俊一样的公安民警和辅警,始终坚守在抗疫一线,他们用实际行动乃至宝贵的生命守护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们要向李俊同志学习,把初心放在中、把使命扛在肩上,继续立足本职、专注主业,坚持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竭尽全力。(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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