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山市在彝区大力培育“德古”(民间德高望重、调解能力强的人)调剂组织、推行“德古”调解法,促进乡村基层治理,被写入四川省汇编的《省内外城乡基层治理实践探索》。(4月6日《四川日报》) 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离不开乡村基层治理,上述做法为我们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值得思考和借鉴。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战中,要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引导居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唱主角”,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听民声,解民意。 脱贫攻坚战中,民主是基础。党员干部要通过“院落坝坝会”“民事民说、民事民议”“民主座谈会”“许愿树”等方式,收集人民群众心声,了解人民群众需求,调研当前乡村资源情况、发展情况等基础信息。“春耕灌溉有困难没有”“今年的农资够不够”“对村上的扶贫工作满意吗”……从村民的心声出发,以民生关怀为重点,“零距离”接触群众,让他们形成强烈的归属感,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群众参与,村落振兴。挖掘“村落能人”,发现“田专家”“土秀才”,党员牵头,组成村落自治力量,由点到线,由线及面,点线面扩散,激发村民齐参与,成为脱贫攻坚的主力军。大力推广“乡土人才+贫困户”“能人+农户”“共享+众筹”“企业搭台+村民唱戏”等模式,在解决村民困难的过程中,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推动村民互帮互助,营造全员行动的氛围;同时促进村落自治力量成长,让村民找准脱贫攻坚方向,搞清楚脱贫攻坚的步骤计划,踏上脱贫攻坚“快车道”。 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落自治制度,村民文明公约、自治章程、运营公约等,形成充满活力的长效机制,增强“我爱我家”的意识。比如,引入乡村旅游发展的民宿,如果为了吸引零星顾客,不服从旅游协会监督管理,不遵守价格公约,随意降价,只会形成恶性竞争,导致整个村落旅游业收入降低,甚至有“返贫”风险。因此,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党员干部“引导”村民“唱主角”,提升村民自治能力,加强村民自我监督管理,形成乡村发展的良性循环,才是脱贫攻坚的关键点。(作者:韩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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