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还在继续,但经济社会发展不能停歇,为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乡镇(街道)一级政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复产企业应三方联动、全力配合、形成合力,有序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一是企业要积极主动,落实市场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一级地方政府应对辖区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通过微信、QQ、亲自上门等方式,迅速将“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疫情防控有序复产通知”等相关资料送达各企业。有复工复产需求的企业严格按照企业复产相关流程,做好疫情防控预案、防控物资储备、重点人员摸排管理等工作,做实做细复产相关申报资料;复工复产后,企业应严格按照防疫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监测 、强化进出人员登记、做好办公场所通风和消毒、加强集体用餐管理、规范垃圾特别是废弃口罩处理等工作,守好企业复工复产市场主体责任关。 二是部门检查要严格,确保复工复产安全。各乡镇(街道)一级政府应成立企业复工复产检查专项小组,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已提交复工复产申请资料并审核合格的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从严检查企业复工防疫措施是否完善、防护物资储备是否充足、防疫“三本台账”是否清晰、消防安全设施是否正常等,对不合格企业做好复产防疫工作现场指导,严把企业复工复产检查主体责任关,确保企业防疫、生产两不误。 三是体检服务要有序,保证疫情防控到位。各基层卫生服务中心应成立复工体检组专项小组,开设专门窗口,为务工人员提供复工体检服务绿色通道。与乡镇(街道)建立联动机制,畅通体检人员信息共享,通过社区限额发放体检名额,从社区层面进行体检人员分流,有效避免复工人员体检在社区医院聚集。基层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体检机动小组,若社区当日申报体检人数超过一定数量,卫生服务中心可派出医疗服务组到社区开展体检服务,有序开展复工体检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守好复工体检医疗服务关。(作者:胡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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