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二天 于 2018-10-10 22:16 编辑
“以购代捐”干部带头值得借鉴
据报,10日上午,海南省召开2018年全省消费扶贫大会,会议发布了《关于在省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以购代捐”消费扶贫活动方案》,号召省级领导干部“以购代捐”, 在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每人每月拿出200至300元购买贫困户产品,以推动解决贫困户销售难题,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10月10日,澎湃新闻) 根据上述方案,海南省级领导干部可根据自身需要,结合联系点农副产品和手工艺品出产情况,向贫困村“下订单”,既可每年一次性或逐月逐季度向驻村第一书记预付爱心扶贫款,也可通过“海南爱心扶贫网”付款购买。如此便实现了线上、线下多元渠道,购买贫困地区的农特产品,从而帮助贫困地区实现增收脱贫。笔者看来,每人每月拿出200至300元购买贫困户产品,对于绝大多数人都不是多大的负担,何况向贫困户购买的大多是土特产,属于日常消费必需品,绝非强人所难。领导干部带头”以购代捐“消费扶贫,其行为始于购买但其影响不止于消费,能够在社会上起到良好地带动、引领作用,吸引更多人加入到消费扶贫中来。 与“直接给钱”式扶贫相比较,消费扶贫既抵制了“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又保护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尊严,其无疑开拓了扶贫工作新思路、新方法,能够有效提升扶贫的深度和高度,促进扶贫的质量和效率。消费扶贫打通了贫困户与市场间的壁垒,建立起便捷的销售渠道,实现了从“输血”向“造血”的转变,让帮助者有了回报、让受助者有了尊严,无疑是双赢之举,其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运作方式较之“直接给钱”式扶贫显然更具可行性、可推广性。 今海南省发布《关于在省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以购代捐”消费扶贫活动方案》无疑是正确之举,值得其他地区借鉴。需特别强调的是,领导干部带头”以购代捐“消费扶贫,不能止于干部本人的购买消费,要在宣传、推广上下功夫,号召、带动更多人关心关注贫困户勤劳致富,更要积极探索和建立消费扶贫的长效机制,打造更多高品质的平台,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加强扶贫项目和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为消费扶贫做大做强保驾护航。(作者:郭江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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