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父亲总是很忙,有时一两个月才能见到他一次,虽然和父亲相处的时间不多,但他的精神一直影响着我。”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公安局齐伯派出所副所长杨杰回忆起父亲杨书勤,总有一种复杂的感情,这种感情主要来源于对父亲英雄事迹的骄傲和失去父亲的惋惜。(1月23日,人民日报) 杨书勤,1956年出生,河南省内乡县人,1977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7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复员参加公安工作,在贵州省平坝县公安局高峰派出所任民警、副指导员,1994年4月调任刑侦队队长。 在工作中他认真努力,总是身先士卒,冲锋在前。特别是1994年4月担任刑侦队长后,更加勤奋工作,带领全体民警顽强拼搏,为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突出贡献。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1994年被评为贵州省公安系统“破案能手”,并被省政法委、省人事厅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这些都是他为人民服务的体现。 1996年5月21日上午,平坝县公安局接到红湖机械厂公安科电话,称该厂青年女工田某某的工具箱内发现一可疑爆炸物品。时任平坝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的杨书勤当即带领4名侦查员前往红湖机械厂排险。下午4时许,工具箱内的爆炸物被顺利排除。随后,杨书勤经调查发现嫌疑人付某某很有可能就藏在田某某家中。为此他带领6名民警前往抓捕犯罪嫌疑人。不料在抓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安置的炸药突然爆炸,杨书勤用自己的身体掩护了战友,自己却倒在血泊中,当场壮烈牺牲,年仅40岁。 杨书勤是伟大的,哪怕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也始终不忘把安全留给别人,把危险留给自己。他用自己的生命向我们践行了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人民警察为人民这不是口号,这是无私的付出。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向他学习,要以他为榜样,在工作中做一个一心为民服务奔波的人,做一个一生只做好一件事的人,做一名不怕吃苦,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人。 作者: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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