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2月3日,云南省丽江、迪庆交界处发生7级大地震。23年过去了,在这段难以磨灭的记忆中镌刻着一位英雄的名字——和贵华。他用年轻的生命从倒塌的房屋中抢救出3名儿童,自己却壮烈牺牲。(1月23日,人民日报) 和贵华,纳西族,中共党员,1964年11月出生,1982年7月从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现丽江市)公安局刑警队队长、一级警司。 人民警察为人民,在工作中他忠于职守,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1996年2月3日晚,和贵华到丽江县大研镇五台村调查一起重大案件。19时许,和贵华正在一位村民家了解情况。突然间,大地猛烈震动起来,房屋不断颤抖,围墙纷纷倒塌。面对突发情况,和贵华并未慌张,而是凭着职业养成的敏捷反应,迅速跨越到院子中的安全地带,可就在这时,他发现在屋子里玩游戏的3个小孩不知所措,并未跑出来。时间就是生命,他来不及考虑,转身就往屋里冲去,双手搂挟着两个小孩,顺势甩到了院中。此时,房屋正加速倾斜。在这最危险的时刻,面对生与死的选择,他没有任何的迟疑,冲进屋里,一把将小孩搂到怀里往外冲,可刚迈出两步,伴随着巨响,两层楼高的房屋倒塌了,和贵华本能地弓腰把孩子护在自己的身下,倒塌的梁柱无情地砸在他身上,顷刻间,他被埋在废墟之中。最终孩子得救了,而他却永远的离开了我们。 和贵华是伟大的,他在人民群众最需要帮助的时刻,挺身而出,用自己年轻的生命践行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誓言,他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书写出了华丽的人生篇章。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向他学习,要以他为榜样,要牢记我们的使命与责任,要把它融入到生活中,工作中去,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只要人民群众有需要,我们都要义无反顾的冲向前去,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为人民群众服好务,哪怕是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 作者:星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