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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庭,既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室,又是道德教育的大课堂,还是村里大事小情的议事厅。”村民董国追第一个发言:“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我们村的道德庭走的就是德治路线。”(1月4日,人民日报) 德,国之基也。纵观历史长河,从老子的《道德经》到孔子的“以德治民”,再到如今我们所倡导的“以德治国”,上下五千年的中国可谓“道德之邦”。在这片道德文化底蕴浓郁而厚重的土地上,德治思想历久弥新,像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章胡村“道德庭”这类新时代德治平台孕育而生。 从章胡村的“道德庭”中我们可以看到,开展“道德庭”的地点不是高高在上的“庙堂”,而是居民日常社会生活的场所,熟悉的环境不仅可以拉近其与群众的距离,让群众更快的接受它,也为“道德庭”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提供了便利。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恩怨,如果没有人或事从中调解,恩怨就会进一步激化,影响乡风文明,波及社会稳定。“道德庭”的出现无疑是给社会发展带来了一剂调和剂。“道德庭”驻扎在城乡基层治理的最前线,是居民直接参与基层治理、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重要平台,必须要维持好居民对这个平台的信任度,我们可以借鉴奉化区的经验,整合德高望重和热心公益的人士力量,将其吸纳为“道德庭”这类自治平台的管理队伍中去,有了这类人的加入,“道德庭”在化解矛盾纠纷、引领村风民风、解决群众与基层组织沟通等问题上将会更加得心应手。但我们不能忽略的是,“道德庭”作为一种新生的居民自治平台,还有着许多不足之处,如:其制度规章还需进一步完善。相信,在我们的进一步探索下,以德治为主线的居民自治平台将会更加完善,咱们的社会将会更有温情。 作者:黄斌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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