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里予 于 2019-12-10 21:25 编辑
在苏州烈士陵园有一座墓碑,写着“徐发荣之墓”,墓碑上的“他”永远那么年轻。(12月10日,光明日报) 徐发荣,一名令人肃然起敬的人民警察。1962年10月出生于江苏苏州吴县东渚乡一个贫农家庭,1982年9月考入军校,毕业后服役于空军某部队。1996年,徐发荣转业成为苏州市公安局原金阊分局三元派出所一名基层民警。1997年7月17日,在抓捕入室盗窃嫌疑人游某过程中,为保护战友被嫌疑人开枪射击献出了宝贵生命。 时间定格在1997年7月17日,面对手持自制散弹枪的盗窃嫌疑人游某,徐发荣毫不退缩畏惧,劝其放下武器切莫一时冲动酿成大错,避免了造成更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当被拦截的游某红了眼对准联防队员开枪时,徐发荣毫不犹豫上前堵住枪口,为战友筑起一道生命墙。徐发荣被嫌疑人散弹击中面部和颈部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光荣殉职,年仅35岁。同年12月,游某被苏州警方抓获。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徐发荣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并于1997年9月9日,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徐发荣,这位人民群众的好警察,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何为忠诚无畏。他深知人民警察的职责就是捍卫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其免受不法分子侵害。为此,徐发荣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始终奋战在第一线,坚决同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法分子斗争到底,即使要以血肉之躯换一方安宁也毫不迟疑。 徐发荣,同事的好战友,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何为大公无私。面对穷凶极恶的不法分子,徐发荣毅然决然挡住了歹徒枪口,把生的希望留给战友。纵然知道这样万分危险甚至会失去生命,徐发荣还是一往无前。 徐发荣虽离我们而去,但其忠诚无畏大公无私的精神却历久弥新。广大党员干部都应像徐发荣那样,忠于职守,克己奉公,长记为民服务初心,敢啃硬骨头,敢于同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法行为作斗争,持续接力地将忠诚无畏大公无私的精神发扬光大。(作者: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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