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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文跨省倾倒危废,监管不力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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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9 13: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10月,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侦办一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长江环境案,后经公安部统一指挥调度,安徽省公安厅提级侦办,牵出多条由浙江、江苏至安徽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的“产业链”。目前,该系列案件已全部告破,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澎湃新闻网 6月28日)
  万吨污染废物经过运作,被跨省倾倒在长江滩涂、堤边,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让人触目惊心。今年以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安徽芜湖万吨危废品倾倒长江案等45起重大案件全部告破,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但因此遭受破坏的环境修复工作却任重而道远
  一方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另一方面却是大量危废在长江流域甚至更多地方的肆意倾倒。在中央严厉督察之下,生态环境仍屡屡遭受破坏,到底是犯罪分子太狡猾,还是违法成本太低?犯罪活动猖獗背后除了利益驱使等因素外,地方政府在监督管理上真的就履职尽责了?
  从系列案件的侦破情况看,犯罪份子确实是“魔高一尺”,不仅运输过程隐蔽、倾倒地域隐蔽,更重要的是伪造公文,披着“合法”手续的外衣蒙混过关。同时,当地环保部门在发现相关企业在危废处理上存在问题时,也仅仅是责令处理,既没有惩罚措施,更没有对危废物的去处进行跟踪掌握,“隔靴搔痒”的监管,让违法根本就没有成本可言。危废物肆意倾倒,严重污染环境,地方政府难辞其咎。
  按理说,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在明知企业有危废产生,且堆放场地环境差,防渗措施不足等的问题存在的情况下,依法依规责令其整改必不可少,但防污治污,绝不能仅是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尽快处理,甚至以罚代管、一罚了知就算解决问题。结果证明,相关企业也是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对危废物进行了处理,但采取的却是违法违规的手段。看似企业解决了问题,实则是污染越发严重。
  正是由于当地环保部门把下达通知当制度落实,把责令整改当违法惩处,环保治污浮在面上,沉不下去实不下来,才给了企业和犯罪分子违法处理危废物的空间。如果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能够严格履职尽责,对企业危废物产生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环保等职能部门的作用,从危废的产生到处理都能够跟踪掌握到位、严查严管,或许危废物跨省倾倒于长江流域,造成严重污染的问题就会轻易发生。

  “防患于未然 捉矢于未发”,守护绿水青山,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决不能敷衍了事,除了要下大力严控污染源、严惩污染行为,要从严落实制度规定,强化监督管理,党员干部更要想在前、干在前,把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才能确保生态环境不受破坏。(文/高原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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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9 15: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防患于未然 捉矢于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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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9 15: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学习,多多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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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30 07: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此类批评类稿件,不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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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8-7-1 14:11:30
防患于未然,让一切犯罪分子无处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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