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11月11日,新华网) 健全党的统一领导是中国共产党近百年奋斗历程中形成的历史经验。中国共产党是手中掌握着国家权力的执政党,而执政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为我们党实现政治纲领提供保障的同时,也带来了被权力腐蚀的危险,因此,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笔者认为,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另一方面,只有把单个的党员组成一个有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纪律团结起来的部队时,我们党才能攻坚克难,不断取得胜利。 完善全面覆盖权力监督格局是实现党和国家监督无盲区、无死角、无空白,确保权力规范有序、顺畅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权力来源于人民,应当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我们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才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笔者认为,如果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失去了有效制约和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权力就会被滥用,成为用来为掌权者和小团体谋取私利、损害人民利益的工具。而权力的运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者个人的道德修养和思想作风,领导者不能将上级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不信任,将同级的监督看作是跟自己作对,将下级的监督看作是吹毛求疵的心态。因此,我们要端正心态,并坚信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方能赢得人心。 构建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基础。具有权威性和高效率的监督体系是要求我们要把分散在各部门的监督监察权集中起来,形成更科学有效、更符合实践需要的国家监察体制,为此,我们要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积累经验。而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改革,笔者认为,我们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党风廉洁建设”的转变,进一步实现既“用纪律管全党”,又“用法律管全体”的目标,形成全面覆盖的国家监察体系,建立更成熟的监督制度,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督体系,才能让制度体系发挥运行到极致,产生应有的治理效能,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 (作者:王凯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