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二批取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115号),在前期分两批取消83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决定再取消42项证明材料。其中,规章设定的15项、规范性文件设定的27项。(11月8日,组织人事网) 近年来,我国“政务超市”、“行政审批大厅”、“一站式服务”等政府的便民行动,尤如春风拂面,细雨润田,给广大人民带来了很多便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政府改革和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建设服务型政府。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公民与国家形成了新型的关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因此必须服务于人民,接受人民的监督。但是,由于长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往往更多的是从“官本位”的角度来看待手中的权力,来对待群众,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权力轻责任、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其实,服务型政府从本质上更应该是一个“服务员”角色,政府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制定的每一个举措,落实的每一个环节,都应该尊重人民意愿,体现人民意志,为人民利益服务。因此,衡量政府一切工作的尺度,应该是时刻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要看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这样的政府才是服务型政府,才是人民满意的政府。 (作者:逐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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