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北京市密云区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典型案例。去年5月,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一封署名为果某某的举报信,反映该区村干部肖某存在3个违纪问题。经多方调查,发现这是一起诬告陷害案件。在与果某某深入谈心后,果某某承认因与肖某产生过矛盾,想通过举报的方式,使肖某受到处分,失去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资格,举报的问题都是捏造的。(10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当前,党内由于有少数不法分子由于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想尽各种办法对基层干部进行诬告,让不少基层干部心理压力骤增,严重影响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像这种诬告的情况在各级部门时常发生,影响了社会风气的同时,也影响了被诬告者的工作和生活,破坏了社会的风气,严重影响了党内的团结。 为了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各级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对于这类事件一定要深挖细究,严查严办,对于党内恶意举报领导干部的诬陷者,破坏了当前的社会风气,对这类事件一定要追责,让这类诬告者在社会上无处藏身。不管诬告者抱有何种目的,只要查明被诬告者是冤枉的,就一定要对诬告者严查严办,让其接受深刻的教训,杜绝以后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日常工作中,有点干部秉公执法,往往破坏了少数群众的利益,为此,这类群众怀恨在心,想方设法找借口和耍手段诬告干部,这在无形中增加了干部的思想负担。让这些想干事、敢担当、有作为的干部在工作中顾虑重重,严重影响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对于这种恶意诬告的行为,各级纪检和监察部门一定要严厉调查,一旦发现是不实的举报,一定要严惩这些诬告者,还干部清白,让被诬告者放下思想包袱,为被诬告者撑腰。只有这样,才能让诬告者无处遁形。 近年来,干部在工作中遭遇的不理解、不认同甚至是恶意举报呈现倍增趋势。广大干部们虽然不怕苦、不怕难,但长期以来,一些不实举报、甚至“别有用心”的诬告陷害给干部带来了较大的心理压力,很多人无处诉说,也无法诉说,从而影响了干部干事的积极性。 干得越多,被诬告的也越多,我们不能让干部流汗又流泪,纪检监察机关既要严查腐败,也要通过监督手段还干部清白,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担当。别让诬告成为干部干事创业路上的“绊脚石”,扫清干部干事创业路上的障碍,让干部们轻装上阵,成为新时代为民干事创业的实干家。 作者:魏宇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