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老百姓利益着想,让老百姓幸福就是党的事业。”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党坚守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把让老百姓幸福的追求落实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信任和衷心拥护。(10月15日《人民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坚持执政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这鲜明地表明以人民为主体、为中心、为依靠的执政理念和发展理念。 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把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比之为鱼水,喻之为血肉,视之为种子和土地。能否真正做到“时刻将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键取决于每个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取决于当前工作力度,取决于在落实中的责任和步伐,不管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党的工作的内容、形式、任务如何变化,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不会改变,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根本立场和方向始终不会改变。 为民谋利,造福百姓,是党员干部的职责。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把改善民生摆在重要位置,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物价、住房、就业、教育、医疗、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等民生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把更多的财力物力人力投入民生工程。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为政之道,以厚民生为本”。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是用来造逼群众的,绝不能用来以权谋私,要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让群众在细微处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李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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