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干事创业者撑腰站台 荔浦市《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厘清边界、明确标准、建立清单,对什么能容、什么不能容划出了红线,从容错纠错的适用范围到政策界限,都有契合实际情况的细致规定,切实解决了容错纠错适用情形不具体、实施主体不明确、容错认定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营造全市改革创新、容错纠错、“为官有为”的良好氛围,消除全市干部在推进改革、推动发展中的“后顾之忧”,支持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10月12日,人民网) 近年来,“多干多出措,少干少出错,不干不出错”的怪象在政府机关中蔓延开来。很多干部总是担心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不可预知的失误而“躺枪”,轻则被通报批评,重则丢掉“乌纱帽”。于是很多干部一心想当“太平官”“圆滑官”“平庸官”,工作中做事畏首畏尾,墨守成规,不敢大胆创新干事创业,导致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停滞不前,成为社会主义发展前进的拦路虎和绊脚石。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面对的大多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在关键时期尤其需要敢闯敢试的决心和勇气。改革就是在不断试错中得出经验,最终走出正确的道路。面对改革创新中的各类失误,只有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站台,才能让干部有决心和勇气走进改革的深水区,先行先试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但是宽容不是纵容,保护不是庇护。实行容错纠错不是搞纪律的“松绑”,不是无限度的宽容,不能成为违反乱纪者的挡箭牌。必须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的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在贯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的同时,要坚决防止宽容变纵容、保护变庇护,严禁干部打着改革创新旗号干着违纪违规的勾当,对徇私枉法、谋取私利的干部,必须亮出法纪的利剑,彻底粉碎妄想把容错纠错机制当作挡箭牌的美梦。 “论大功者不录小过,举大善者不疵细瑕。”容错纠错机制彰显了我们党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站台的决心。让敢闯敢试的干事创业者有足够底气,打消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营造出“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良好政治生态。让干事创业的干部不必再“一手持剑冲锋”、“一手拿盾自卫”,让他们更加大胆地先行先试提供坚实保障。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广大想干事、能干事、肯干事的好干部吃下“定心丸”。广大党员干部应紧跟跟时代潮流,扛起新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新的力量! 作者: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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