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稚气未脱的孩童手握方向盘,狂飙出120公里的时速。旁边的家长不仅不阻止,还兴奋地拍下视频并配文“快成老司机了”——近日,发生在山西的荒唐一幕经过社交媒体的传播很快登上热搜。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孩子开车上路的情况,8月5日在广州花都区,就出现一起家长纵容孩子开车上路的情况,并且在路人拍摄制止拍摄这一违法行为时,车主还出言辱骂......。这样的现象反复出现已经并不只是道德问题,而是实实在在的违法行为,但是针对这样的现象,由于尚未出现交通事故,所以交警只能给与一般性的处罚,记2分,罚100元钱,说服教育一下就放行了。 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理,真的能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吗?恐怕并非如此,法不严、禁不止,没有严苛细致的法律很难有效规治这一交通乱象。“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意思是说,确立法令的目的是为了废止私行。法令得以贯彻,私行就必被废止。针对“纵娃飙车”现象,不仅需要从道德方面进行约束,更需从法律方面进行规范,德以敬内而明得失,法以禁外而严己为,内外并举,共同发力,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 一方面,加强立法、严格执法。“纵娃开车”之所以处罚的如此之轻,就是因为他们钻了法律得空子,在未出现交通事故之前只能归属于违规行为,而仅仅扣点分、罚点款难以让当事人真正的重视这样的处罚。所以应该针对这一现象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为交警严格执法提供依据,响鼓重槌,加大违法违规成本,只有这样才能让违法者心存畏惧,才能规矩行车,安全出行。 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呼唤道德约束。道德是约束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准则的一种隐性规范,在当下的中国社会虽然传统的熟人社会网络逐渐瓦解,但是道德仍是维持社会平稳运转的重要平衡器。“纵娃开车”的行为不仅仅是法律淡薄,还是因为作为家长的车主缺乏对他人和社会的尊重,不懂得敬畏生命,道德缺失。所以应该加大道德宣传力度,以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文明行车的氛围,对失德失范的开车行为加以严正谴责,让道德约束车主安全行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而极其珍贵,善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是在这个社会上生存的基本准则和理念,勿以恶小而为之,更不要将不知所以的孩子迁入危险之中,尽好自己的职责,守好自己的本份,文明安全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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