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甘肃东乡县出台新规,忤逆不孝行为或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忤逆不孝情节较为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将被纳入个人信用惩戒范围,作为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并向社会公开,不得享受信贷、教育、就业、产业奖补等政策。(澎湃新闻,2019年8月30日) “善事父母曰孝”,孝是一种基本道德,是最大的诚信,拒不尽孝、虐待、遗弃老人的行为属于伦理失信,将其拉入“黑名单”合情又合法。一旦进入黑名单就“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一定程度上倒逼和督促失信者履行义务,对其他人也能产生震慑、教育作用。 新规传递正能量,值得尝试。但单纯利用“黑名单”不能彻底有效解决好不养不孝难题。《唐律·户婚》《明律·户役》把不孝定为一种严重罪行,《刑法》等划定了不孝行为红线,但不孝行为依然存在。究其原因:一是部分公民思想道德水平落后,漠视亲情;二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子女负担过重,一旦老人患有重大疾病,养老尽孝道德防线便不堪一击;三是工作和尽孝矛盾突出,当父母年老体弱或久病在床,子女面临两难选择。四是中国家庭注重血缘联结,虐老事件属于“不告不理”自诉案件,法律作用有限。 “不孝”行为不只是道德、法律问题,杜绝“不孝”行为,需多方发力。一是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遵循,以德治为支撑,“三治”合力。二是加快推进养老体系改革,大力发展公益性养老服务体系,提供更多普惠服务。三是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养老制度和贫困老人救济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后顾之忧。(汪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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