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以下简称《备案审查规定》)和新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规责任制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人民网2019年09月15日)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内部建设不断加强,各级党组织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严格执规理念,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
有法可依,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之一。通知还要求,要以《条例》为基本遵循做好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扭住提高质量这个关键,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制度整体效应。三制度的颁布是中国法治的又一进步,是做到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前提,有利于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法律调整机制。“重整行装再出发,久久为功必有所成。”三制度的颁布,进一步加强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构建法治新生态发挥了重要作用。(徐崇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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