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问责非小事,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应当经得起历史考验和实践检验。该问责而不问责不叫精准,不该问责却问责也不是精准。问责之利器,既要大胆动用,又要慎重运用。这两点并不矛盾,根本的是能不能坚持实事求是、综合研判,也考校着相关方面的能力、智慧和站位、胸襟。 《条例》的修订,客观上唤醒了领导干部的权责意识和为民情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有了权责意识和为民情怀,就不会再有“多干多错”的心理负担,就不会再有“少负责少担责”的懈怠心理,而是凭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去干事创业,积极投身到党的伟大事业中来。 我们要相信这样一句话:“规矩是为不遵守规矩的人拟定的”。不管党内监管机制多严密,对违规的惩罚多严重,对日常工作要求多严苛,只要我们严于律己,为自己划定行为红线,不超越“禁区”一步,那么,惩罚就一定会远离你的工作与生活。面对《条例》,我们要首先学会控制行为,把《条例》当成警钟,让警钟长鸣,使自己成为一个“懂规矩”“守规矩”的人。(撰稿人: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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