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农耕文化做好乡村振兴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指出:要“切实保护好优秀传统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可见,优秀农耕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作为一个重要的时代课题,已经摆在我们面前。(9月8日光明网) 近年来,留住乡愁情怀,守望心灵家园,成为社会共识和时代呼声,特别在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针对优秀农耕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利用提出指导意见后,社会各界对于农耕文化的关注度更是大为提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它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坚定实施的七大战略之一,这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但也不可否认,在实际操作中,农耕文化保护还存在某些不容忽视的偏差和误读。 目前,我们正处在农耕嬗变的历史节点上。大量过去农村司空见惯的生产工具和生活器物,因不再需要而迅速消逝;许多民间习俗信仰,因现代生活方式的剧烈变化而不再传承;甚至部分优秀的传统观念也被年轻人遗忘。中国的农耕文化传承出现断层。值得庆幸的是,近年来,人们开始警觉到传统农耕文化正在渐行渐远地离开我们,意识到了这一时代课题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越来越多的有志之士或社会组织,着手抢救性收集保存农耕器物,留下农耕记忆。 中华农耕文化的内涵十分丰富厚重,它涵盖了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农耕时代里,创造、积累和传承下来的一切物质和精神遗产。乡村文化的繁荣发展,可以有效的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境界,改善他们的精气神,提高他们的生产生活价值,实现我国乡村的和谐稳定发展,从而推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 文化是综合实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强大动力。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开展的各类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通过宣传,引导、强化村民对于老宅、老物等物质遗产的保护意识,努力使更多有价值的东西留存下来。有效地保护了一批有历史、有文化、有特点的传统村落。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要重视古村名镇、特色民宅,以及传统农耕器具等物质载体的合理适度开发利用,鼓励有条件的进城农户,将废弃的旧宅进行修缮整理,以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乡村振兴。(汪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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