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民以食为天,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解决好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集中精力做好脱贫攻坚、防贫减贫工作,走共同富裕道路,正是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的体现。 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前提,《条例》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供了基本遵循,要全面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社会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的领导。 《条例》明确了党的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只有明确了方向,才能让每一个共产党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切实高效的解决三农问题。解决三农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同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在思想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民群众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民生上坚持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大力发展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农村社会事业,加快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条件,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在环境上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全面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强化保障措施和考核监督。要切实解决三农问题,不可期待一劳永逸,要做好打持久战、攻坚战的准备。在这种情况下,保障措施和考核监督就尤为重要。各级党委应当注重发挥改革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推动作用、投入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作用、科技教育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引领作用、乡村规划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导向作用、法治对农业农村发展的保障作用。在考核监督方面,要健全考核机制,对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农村工作职责的,依照国法党纪严肃处理,对农村工作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应当采取约谈等方式予以提醒和督促。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解决好“三农”问题不仅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要求,更是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使命。 (作者:贺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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