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iudan 于 2019-9-1 08:49 编辑
筑牢校园“安全防护墙”需多措并举
近日,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及时处置、依法打击“校闹”行为、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等方面,对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做出了全面的规范。(人民网) 近年来,学校安全事故引发的“校闹”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意见》的出台为杜绝“校闹”,解决学校的后顾之忧,让学校能够安心地办学,无疑是雪中送炭。在《意见》出台的同时,还需多措并举,为校园安全保驾护航。 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教育以人为本,而安全为先。校园应为一方净土,书声琅琅、鸟语花香,其乐融融。然而,近几年来学生“踩踏事件、食物中毒、校园欺凌”等校园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校园暴力案件不断发生,在校学生的犯罪率呈上升趋势。这不仅给孩子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更给他们的心灵烙下了深深的伤痕。所以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形成自救自护能力是校园安全教育的落脚点。 提高校园安全认识。生命是生存的基础,安全是生存的重要保障。对于教育的主体学生而言,校园安全不仅关乎个人更是关乎一个家庭甚至整个社会的利益。重视校园安全,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及其重要的作用,而且对社会的发展也有促进作用;不仅有利于国家文化教育的发展,从长远来看,也有利于增强我国的文化软实力。 重视依法治校,强力保障校园安全。《意见》的出台,体现了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依法解决校园安全的法治精神。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为校园安全保驾护航。真正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落实安全标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风险排查和防范机制,压实安全责任,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并严格执行学校教职工聘用资质检查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安全风险,杜绝责任事故。同时,也真正让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依法打击“校闹”行为有法可依。 教育关系国计民生,校园安全与每一位师生、家长和社会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安全的教育氛围是师生得以安心投入工作和学习的重要保障;安全的校园环境是学生健康成长、家庭和谐及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在新时代教育下,校园安全是教育战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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