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好公,则天下太平;人人营私,则天下大乱。”(新华网习近平用典谈党员干部品德修养) 无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守规矩就是遵纪守法,按照法律法规、党纪党章依法办事。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就是一盏明灯,身处人民群众之中更需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气,让讲规矩、敬法律、知敬畏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党员干部守规矩不仅要守大规矩更要着眼小处,从守小节做起。在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中,有一种认识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有党员干部认为,只要我不违反党纪法规,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在看病就医、子女上学等日常生活中不排号、不排队,走一走“绿色通道”,就没问题,就不违反组织纪律。这种想法和行为看似无关大雅,却是一种典型的特权思想和官僚主义行为,事情虽小,但影响很大,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形成“朝中有人好办事”,遇事不按规定走,四处奔跑找关系的不良社会风向。 党风、政风影响社风、民风。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不良行为发生在党员干部身上性质就发生了根本变化,小则影响自身形象,大则破坏党和政府的声誉。党员干部只有以身作则,守住政治底线、生活底线、纪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做到台上台下一个人、人前人后一个样,小心谨慎行事,如履薄冰行权,才能不负党的重托、人民群众的期望。 千里之提溃于蚁穴,纵观查处的各类腐败份子无不是从小贪走向大贪,从破坏秩序进而破坏规矩,违反党纪法规,走向了人民的对立面,成为历史的罪人。做一名守规矩、守纪律的合格党员干部,先要做一名“小学生”向人民群众这位“大先生”学习守秩序、遵公德。只有从遵守身边的小事做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复杂事务中,保持“乱云飞度仍从容”的政治定力。(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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