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追究考核,发挥好村干部的作用
针对村级阵地挂牌多、工作台账多、村干部会议多等问题,今年以来,江苏盱眙县实行督导考核,组织各条线对村级阵地牌板和台账进行系统梳理,建立村级牌板台账准入制度,对73项不在准入范围内的牌板和台账进行及时清理废止,并开展村级“标准地”创建工作。(8月21日《中国组织人事报》)
俗话说,“火车开得快,全靠车头带”。如何把村干部的带头引领作用发挥好,规范村干部行为,成为摆在基层党组织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加强监督是规范村干部行为的有力措施,要结合开展整顿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行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健全并落实好村级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真正让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落到实处,深化村务管理体制改革,真正使村干部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村干部的队伍建设,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实践,更离不开基层农村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创建成功的“标准地”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采取飞行临检、现场查看、暗访督查等多样化验收方式,尽可能保证村干部在村工作的时间,对创成“标准地”并连续保持的村社区书记,镇党委政府换届时优先考察进入领导班子。
要通过建立村干部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其行为。制定严密的责任考核方案,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发放季度考核目标奖励,对季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村干部,取消季度考核奖励,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村干部,取消年度考核目标奖励。通过考核与督查有机结合,督导村干部工作,对工作履职情况较好的村干部,予以目标考核奖励,并且加以重用,但是对于履职情况较差的村干部,取消目标考核奖励的同时,调整工作岗位。对因违反程序或造成工作失误或引发群众上访的,要追究村级干部的责任或乡镇干部的连带责任。(作者:任佩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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