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治国理政之道概括为“修齐治平”,将“修身”置于首位,看作人生的第一要务,看作做人、做事、做官的基础。而“修身”,当做到“三修”:修心、修德、修行。(8月2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人之立身,所贵者惟在德行”“重莫如国,栋莫如德”“德者,本也”……在先贤眼里,厚德方能载物。党员干部要勤于“修德”。“德”不仅影响着干部的作风、品行,同样影响着干部的价值理念以及价值选择,这就决定了干部会如何服务为民、干事创业、开拓创新。 重“德”的干部会将群众的权益看得比自己的利益更重,将群众的获得看得比自己的得失更重,将群众的幸福看得比自己的付出更重。因为“重德”“修德”的干部往往心中装着百姓,把百姓的利益举过头顶,他们的价值理念就是增进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春秋左丘明所撰《国语》有言:“德,福之基也,无德而福隆,犹无基而厚墉也,其坏也无日矣。”做人可以一生不仕,为官不能一日无德。身为党员干部,必须明大德,做志向高远之人;必须守公德,做品格高尚之人;必须严私德,做人格高洁之人。不拿公家一针一线,也不做有损个人形象,政府公信力之事,一切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一切以社会向上向好发展为重。 勤于“修德”的干部内心更加宁静,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即使处于人生低谷,也有高洁的信仰支撑其做好自己,做好为民服务的每一件事,即使处于人生的巅峰也能够及时告诫自己戒骄戒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德”就是有让人平静,让人安宁的作用。因此,干部“修德”,不仅是为人民,更加是为自己,为自己平淡而幸福的一生。(文/钟齐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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