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野广告”要充分发挥群众力量 “野广告”的治理工作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今年6月,本报以整版的篇幅报道了我市多部门联动治理“野广告”的情况。不少市民通过热线电话和微信公众平台反馈,“野广告”治理确实有了效果,尤其是一些老旧散小区,“野广告”明显少了。(8月21日,长春日报) “野广告”通常也叫“小广告”,是指未经市容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树木、墙壁、电线杆、公交站台、大门或者其他设施上采用刻画、涂写、张贴、喷印等手段产生的各种广告。 广告的内容也是五花八门,既有招工的、换锁的、通下水道、家政服务的,也有办假证、开假发票、无抵押贷款、代取公积金等虚假或违法广告。 这些“野广告”,一边被清理,一边又不断冒出。一个小广告,撕了又贴、擦了又涂、净了又脏,屡禁不止,可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许多城市公用设施都被“野广告”张贴得斑驳不堪、面目全非。这种不文明的现象不仅损毁了公用设施,降低了城市品位,损害了美丽文明的城市形象,而且还影响了正常社会秩序,为不法之徒招摇撞骗提供了便利条件,为社会和谐安定埋下了隐患。 其实,各个地方治理“野广告”的行动一直在持续,为了清除小广告,相关部门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实际效果并不尽如人意。“野广告”量大面广,广告团队组织严密,制假团伙盘根错节,制假窝点大多相对比较隐蔽,尤其是乱贴、乱涂行为一般发生在夜间,整治活动面临着“治愈难,复发快”的问题,很多情况下,头天晚上才清除的“野广告”,第二天又卷土重来。 针对这样的情况,长春市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参与到“野广告”的治理中来。社区建立微信群,网格长和网格员将巡查发现的“野广告”拍照取证,在群内上传。并联系清刷队员,同时将“野广告”上的电话上报街道城管科。小区居民组成义务巡逻队,每天在小区内巡逻。由于巡逻到位、发现和清刷及时,“野广告”明显变少了。 城市是我家,环境美化靠大家。治理“野广告”要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充分认识“野广告”的本质及对市容市貌,甚至是对群众精神生活的危害,形成全民动员,群防群治的监督氛围。这样,才能让那些不法分子无处藏身,让“野广告”不再泛滥。 作者: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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