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制定《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查核工作规程》,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区各单位党委组织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十八大以来,“反腐之风”吹遍了大江南北,也出台了不少检举措施。经过这几年,通过举报,也查处了不少“选人”“用人”的问题,这对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的。可别有用“心”的人却也可能因为这类查处平台做些“违心”的“事儿”。 近日的《规程》中明确,要建立诬告陷害查处和澄清正名机制,无疑是给所有的“官员”们都吃了一粒“保心丸”,这充分突显了《规程》的从严性、保护性、规范性。 从严性:对举报反映的领导干部,除了要查核的相关事宜之外,也需要做到给与相应的警告。正所谓“瓜田李下”,即便是“有影无实”,却也会被人“捉影”,就更应该“立”正自身。这样才可以将问题发现在未竟之时、处理在萌芽状态,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保护性:举报者可能是人民群众,也有可能是党员干部,但是他们对举报多少都是有顾虑的,因为害怕受到打击报复。因为害怕打击报复而隐忍不说的,被打击报复之后做出过激行为等事件的案例不在少数,因此,不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和举报内容是最基础的保护措施。 规范性:虽说举报平台给带来了许多正面意义,但是也不乏有些“不正面”的人做些“不正面”的事情,如:打击报复举报人,举报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行为,针对这些行为,应当要同司法机关严厉查处、追究责任,规范相关举报条例,让“正面”的平台做“正面”的事情。 近年来,一阵阵的“清风”吹遍了祖国大地,一项项“好政策”让人民群众都受益匪浅,近日的《规程》和《通知》更是给官员们也付下了一粒“保心丸”,“惩恶”之外,也做到了“扬善”“保善”。“清风”还将继续吹,吹走“阴霾”,还来一个阳光明媚的“更好”的“国”和“家”。 作者:梅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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