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让人民群众充满安全感 2019年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之年,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分赴各地,开展第二、三轮督导,既督导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克难”,推动“打财断血”“打伞破网”齐头并进,也帮助相关部门在体制机制上“查漏补缺”,铲除“黑、恶、乱”滋生的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新华社上海8月19日电) 扫黑除恶事关人心向背、治乱兴衰。“黑旅社”无证经营,“黑导游”强买强卖、“黑心店”“吊模宰客”等情况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也损坏了地区政府极力维护的良好治安环境的名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具体实施行动。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形成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黑恶势力滋生,为人民群众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扫黑除恶力求落在实处、务求时效。在党的领导下全国政法机关取得振奋人心的阶段性成效,大有千钧之力、雷霆之势,以强大的决心和力量扫除黑恶势力,对案件秉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立行立改、务求实效”的准则,严查严管严治、压实责任、积极行动,不仅从外部扫出朗朗乾坤、盈盈正气,更是“刀刃向内”完善体制机制,进行对违法违纪情况督查力度的改革,通过制度建设将法律之网越织越密,让人民群众更加安全安心。 扫黑除恶彰显司法正义、维护法治。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各阶段的经验告诉我们,社会发展稳定离不开法治,“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加强法制建设,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的基石,只有社会安定和谐才能实现发展和进步,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是新时期建设法治社会的有利之策,关键之举,应长效实施。 作者:谢琳 网络链接: http://www.xinhuanet.com/legal/2019-08/19/c_11248953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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