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新闻又吸引了人们的眼球。福建一男子因自己的小车违停被贴罚单心生不满,遂故意将车开至路中心引起交通阻塞,并且拒不配合交警执法,还叫嚣“我是人大代表,你们无权处置我!”。后该男子被警方检验出是醉酒驾驶,目前已经对该男子进行立案侦查。 人大代表代表了人民的利益与意志,理应是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做人民的好榜样。而该男子的做法却恰恰相反,其行为举止不要说是违背了公序良俗,甚至已经逾越了法律的边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首先,该男子将车故意停放在路中心,扰乱了交通秩序,威胁到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其次,该男子酒后故意驾车,无视法律,公然与执法警察对抗,完全没有了底线意识,将人大代表的职责抛弃的一干二净;最后,该男子还尝试以人大代表的身份要挟警方,试图逃脱法律制裁。殊不知,法律仅仅只是保护其代表选民表达意志、正常履职的权力,并不是对犯罪的庇护与宽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种保护并不代表人大代表具有为所欲为的“特权”,相比老百姓,对其实施行政拘留只是多了一道审批程序而已。 众所周知,目前绝大多数市区县对停车位的划分已经标示的非常清楚,我们大多数人对违停的区域以及其相应的处罚也心知肚明,何况其还自称“人大代表”。该男子不按规定停车,在被贴告知单后,不按规定接受处罚,还“心生不满”,进行报复,以荒唐的行为表达自己的愤懑,令人啼笑皆非。虽然是醉酒后不理智的行为,但是也暴露出其道德素质的低下和对法律知识的无知,让我们不禁反思:这样的人是如何能成为人民的代表行使公权力?人大代表是不是更应该做好表率,加强对自身的约束? 随着人大制度的不断完善,人大代表的影响力与知名度也越来越高,一举一动都会受到人们更加密切的关注,更容易招来群众的舆论。因此,身为人大代表,要牢固树立代表意识,做好表率,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学法、知法、尊法、守法,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同时,发挥好带头作用,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牢记在心头,当模范,做表率,为人民群众树立起良好的人大代表形象,维护好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将人大代表工作真正视为一份担当、一份责任、一份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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