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通报了一起违反组织纪律的典型案例,两名党员干部因拒绝组织提拔而被严肃处理一事引发大家热议,同时,这一新闻上网后,引起强烈反响。 今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事业为上,拓宽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而云南省两位党员干部拒绝组织提拨的行为就是不担当、不作为、庸政懒政的表现。 忠诚干净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干部忠诚干净就必须体现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守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的政策法规,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一致,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时刻心系群众、为民尽责、务实进取、敢于担当,争当好干部。 提高政治站位是对党员干部必备的基本要求。党员干部要把讲政治体现在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融入到日常行为的点点滴滴。工作中,必须严格落实政治责任,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素养。生活中,坚决维护政治纪律,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突出位置,在个人利益面前不动摇,困难面前不退缩,官位面前不自满,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拥护组织决定,“小我”服从大局,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敢于担当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保持革命精神,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主动挑起急难险重的担子,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做到对党忠诚、对人们赤城,对事业有进取心、对法纪有敬畏心,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在实干中建功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贡献。(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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