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打通了实干者通过晋升职级获得组织认可、提升待遇的通道,让想干事的人有盼头,能干事的人有奔头,干成事的人有甜头,激发公务员实在实干、想为愿为的内生动力。(7月22日,中国组织人事报)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对公务员职级、晋升、待遇及分类做了明确规定,突出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凸显正确的用人导向。同时也体现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干部选拔培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从严从优选拔干部,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以前,我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往往面临晋升通道狭窄等困境,基层公务员很难得到晋升的机会,在乡镇工作几十年,也许到退休还是个科员,很容易让部分干部产生消极情绪。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使公务员能够做到不晋升职务但可以晋升职级,从而提升待遇。“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消除了公务员向上的“堵”点,并在俩者之间搭设了桥梁,公务员可以根据个人德、能、勤、绩、廉的具体情况,确定其职务和职级,使其走上更适合于自己事业发展、更有利于素能发挥的职业道路。 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质是适度分离职务与待遇过于紧密的联系,加强职级与待遇的关系,使职级成为公务员的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阶梯。那些不能晋升职务的公务员,也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和尊严,同时也让广大基层公务员能够安心基层、安心本职岗位建功立业,保持基层公务员队伍稳定。 职务职级并行规定有利于解决了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的问题,树立了激励导向,开辟了一条职级晋升的职业发展道路,形成晋升职务与晋升职级的两条通道,是对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调整和改革,也是对公务员制度的创新和完善。职务职级并行规定坚定了公务员奉献岗位、服务社会的信心,促进公务员队伍的稳定,为公务员立足本职踏实工作、争创业绩,营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作者:小舒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