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今年3月19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的十七项主要任务中,第一项就是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乡村治理体系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更无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农村基层党建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将加强党组织的建设放在核心位置,这对于乡村治理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我们必须通过基层党组织把群众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始终成为引领乡村振兴的坚强领导核心。要突出政治功能,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实施强村富民、服务群众、惠民利民,不断提升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支部强不强,关键看“头羊”。一是要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实践证明,农村党组织书记的工作好坏、能力强弱,直接关系到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到群众生活富裕、社会和谐、乡风文明。要大力选拔党性强、作风好、致富水平高、服务意识优的党员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二是要抓住“领头羊”,发挥支部主题作用。要在返乡优秀农民工、致富能手、经商人员、复员军人、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选拔村级后备干部,一方面培养他们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另一方面引领他们争当推动乡村发展的“领头羊”、振兴乡村的“实干家”。 此次《指导意见》落地落细落实,对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指明了方向,这也是中央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增强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具体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做实功求实效,只有在更为强大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才有可能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激发人们不断奋斗的劳动创业热情,进而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战略目标。(耿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