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其中就明确指出完善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作用。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乡村治理水平直接关系着乡村的全面振兴。近年来,我国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是治理水平不高,治理理念、方式、手段不合适等突出问题仍然存在。要解决当前乡村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带头作用,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乡村治理注入党员活力。 “村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这是老百姓对党组织评价的一种直观表述。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明确指出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建强村党组织,就要选优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使用一批讲政治、讲奉献、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村党组织书记,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将优秀青年、退伍军人、返乡创业大学生、土专家等优秀人才发展入党,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把每一个党支部都成为建强的战斗堡垒,让党组织成为农村工作的核心作用发挥出来。全面领导村内各项工作,让广大群众坚定永远跟党走的决心,要吃透上级要求,坚决把党的主张、决定传达到基层,坚决同各类错误思想、不良风气作斗争,净化基层整理环境。 在建强村党组织的基础上,还要激发组织活力。组织的活力来源于其成员贡献力量的意愿。要让村党组织活力满满,党员充分发挥作用,为组织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党员就除了向村民及时准确的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组织的决定;还要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留守儿童和老弱妇孺等人群的关爱服务,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乡村治理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关系到国家治理的长治久安,只有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建强组织、激发活力、发挥党员作用,切实解决涉及村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推动乡村治理水平现代化。 作者:李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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