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以零容忍的态度反对腐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果,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实现党和国家事业新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7月18日,人民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十分重视党内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全党上下牢记使命,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保持廉洁本色,这对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加强党员队伍素质建设、维护党的形象都有着深远意义。党内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应该不断提高党性,带头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抵御外来诱惑,以一身廉洁正气取信于民。 心中要对权力有敬畏,才能彰显清廉本色。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使用必须是为了服务人民。当前有少数干部没有正确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错误地认为权力就是地位的象征,在处理问题时搞“一言堂”,不愿听下属和群众的意见,导致决策出现错误,浪费了人力物力。有的干部甚至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完全罔顾群众利益,逐渐陷入贪腐的泥潭。对权力有敬畏的干部,在权力的使用上应该是谨慎、警惕的,干部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是为群众办事的,只有懂得敬权畏权,在决策时充分倾听民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才能做好廉洁的榜样,才能在百姓心中树立清清白白的形象。 要懂纪律、守纪律,才能弘扬清廉作风。党的纪律是至高无上的权威,从严治党方略的提出,体现了党中央以严格纪律管党治党的决心,也为各级党组织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明确了方向。组织应该握紧监督的戒尺,利用严格的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做好警示教育,防止干部滥用权力。党员干部本身要对党纪党规有深入的了解,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将规矩牢记心中,守好道德底线,以铁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防止行为出现偏差,同时也要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的监督,筑牢反腐堤坝,以务实的行动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作者: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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